誘助客戶開戶口
被告陳昱璋(廿八歲),為太平人壽(香港)前大客戶經理,被控四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已獲准保釋,等候明日答辯。其中兩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一八年十二月十九日,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向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銅鑼灣一間分行的兩名職員,各提供一筆未指明款額的金錢,作為協助被告轉介的客戶在滙豐開立銀行戶口的誘因或報酬。
另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以相同目的,於同日向該分行另一名滙豐職員提供約一千元至一千五百元;餘下控罪指被告涉嫌以相同目的,於翌日向該名滙豐職員提供約一千元至一千五百元。滙豐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