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內務委員會選舉主席,從立法會暑假後復會至今,已開了十六次會議,還有約兩個多月今年的議會期又要結束了,一大群議員仍陷在郭榮鏗操弄的選主席泥沼內,等待議會會期結束,人人束手無策。這樣的一群失職議員,怎可能贏得選民的擁護愛戴?
郭榮鏗及一眾反對派議員一早講明,要藉主持內會選主席此事拉布,癱瘓立法會本屆的立法工作,為何不見眾建制派議員出手解決呢?拖拉了六、七個月,要等到港澳辦及中聯辦一同發聲譴責,眾建制派議員才如夢初醒,紛紛加入發言指摘郭榮鏗,又突然才意識到,如果立法會的法律顧問想不出解決辦法,可以聘外界資深大律師尋求法律意見。結果由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徵詢外界資深大律師余若海和孫靖乾的意見後,宣布在選出新一屆內會主席前,前一屆主席李慧琼仍然有權處理急切事務,才決定另外召開內會特別會議解決問題。
選內會主席事件的荒謬性,不限於反對派議員藉此事拉布,他們一早已經擺明車馬,聲明要利用拉布手段癱瘓內會,廢除立法會的立法功能;反而令人難以置信,是佔多數的建制派議員,不見積極謀求解決方法,煞停拉布,選出內會主席,而是陪着反對派瘋癲下去過日辰。
解決方法可以很多,如果對方理性肯合作,可以枱底下通過談判取得協議,造成雙贏之局,過去每屆立法會屬下的經常性委員會選主席和副主席,都是利用枱底協議先取得共識,建制和反對派議員各自分配若干主席和副主席職位,大家都得到一定曝光機會,皆大歡喜。若果如今屆立法會般,未能通過協議取得共識,建制派大可利用自己佔大多數議席的優勢,強行通過對己方有利的決議。就算前面兩招都用不着,建制派仍然可以找尋其他解決辦法,例如參考其他地區議會對付拉布的方法,又如由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出手,召開緊急特別大會解決問題。怎可能眾議員放軟手腳,等兩辦出聲喝止?
這次的局面已經演變成隨時廢掉本年度內會功能,迫使特區政府停止交上新的立法草案,主事者卻任由僵局拖延,未見積極解決,除了擺明拉布的反對派議員要負責外,每次只是循例開會但毫不作為的建制派議員,加上立法會主席有權不用,都應該負上很大責任。
任由這樣一群存心搗亂,立意阻撓政府運作的破壞王,便是缺乏積極性,也毫無建樹,只顧尸位素餐的廢人一齊去當立法會議員,香港怎可能有出路?再繼續讓這些人留在立法會泥漿摔角,香港怎可能不沉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