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公司涉違洗錢例 議員促查

壹傳媒黎智英又爆醜聞!黎智英擔任董事的「力高顧問有限公司」,涉嫌未取得相關牌照,違例提供「公司秘書」服務。該公司為黎智英次子黎耀恩的十間公司,提供「公司秘書」服務,涉嫌違反《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簡稱《打擊洗錢條例》)。法律界人士指,任何人如在香港無牌經營信託或公司服務業務,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六個月。議員促請公司註冊處及警方盡快徹查事件,調查黎智英公司之間的金錢交易,是否涉及洗黑錢行為。

根據《打擊洗錢條例》,信託或公司服務提供者需向公司註冊處處長申請牌照,方可在香港經營信託或公司服務業務,惟本報翻查公司註冊處的信託或公司服務持牌人登記冊,當中並沒有「力高顧問有限公司」的紀錄。

曾利用壹傳媒大樓地址註冊

該公司於一九八八年二月成立,董事為黎智英和壹傳媒執行董事兼財務總裁周達權,兩人亦持有該公司的全部股權。該公司為黎智英次子黎耀恩的十間公司,提供公司秘書服務,包括早前爆出「二手凍檸茶」奉客的「四季常餐」。餐廳位於威靈頓街的分店最終結業。此外,該公司亦為黎智英左右手Mark Simon任董事,及至少十一間由黎智英任董事的公司提供秘書服務,而有關公司均曾利用將軍澳壹傳媒大樓作為註冊地址。

業內人士指,過往曾有人透過本港秘書公司成立離岸公司,牽涉洗黑錢不法活動,「有啲幕後金主唔想出面,就會搵秘書公司『代持』,簽一份委任契約,代為做股東。背後嘅老細可以委派佢去做一啲任務,有機會涉及洗黑錢活動。」他指,為堵塞洗黑錢活動,當局於一八年修改法例,相關公司需申請牌照方可經營。他認為執法部門要深入調查各項金錢來往,了解當中有否涉及違法行為,「警方已經可以申請法庭手令,去拎間公司嘅所有文件調查。」

財務總裁任董事 「點可能唔知」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如任何人無牌經營信託或公司服務業務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被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六個月。他指,過去亦有人因此被檢控,而被法庭判處罰款。

議員葛珮帆表示,「力高顧問有限公司」多次涉及懷疑違規情況,相關政府部門應該徹查事件。葛又指,壹傳媒財務總裁周達權亦是該公司董事之一,理應熟悉相關的商業及財務運作,「有乜可能唔知要攞牌,係咪有知法犯法嘅嫌疑?」

三月搬竇灣仔商廈 更惹懷疑

與黎智英有關連的至少十七間私人股份有限公司,被指涉嫌違反將軍澳工業邨地契條款,以壹傳媒大樓地址註冊。當中十五間公司董事均為黎智英,其中三間與其左右手Mark Simon共同持有。另外兩間則由Mark Simon任董事。最令人懷疑的是,該十七間公司於三月底齊齊「搬竇」到灣仔一幢商廈,包括「力高顧問有限公司」。

壹傳媒涉違地契 重案組跟進

就壹傳媒涉嫌違反將軍澳工業邨地契條款,警方會展開調查。消息指,警方已將案件交由將軍澳警區重案組接手跟進,並於昨日接見報案人,稍後決定調查方向,其中一調查重點,是否有人提供虛假資料以騙取地政總署低廉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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