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警察隊員佐級協會擔心警務人員及其家屬被「起底」,去年申請司法覆核,要求禁止選舉管理委員會公開選民資料予公眾查冊。高院原訟庭上月初駁回協會的要求,協會隨即上訴。上訴庭昨開庭聽取與訟各方陳詞,並押後判決。法官聽取陳詞時表示,選民或有不同原因想隱匿個人資料,如家暴受害者便未必想住址被公開。選管會回應稱,家暴受害者可申請禁制令阻止被公開資料,而個人資料可以有不同途徑被洩露,不應只針對選民登記冊。
協會的大律師昨陳詞時強調,協會並非要禁制查冊,只是要求准許選民申請隱匿資料。因選管會仍掌握選民詳細資料,讓選民隱匿相關資料,並不會影響選舉制度的尊嚴和透明。大律師又指,選舉權是最基本的公民權利,強制行使此權利的公民公開私隱,是不合比例的。公開地址除影響選民本人,其家人亦可能被「起底」,甚至暴力威嚇。大律師亦指,去年法庭就本案頒發臨時禁制令後,去年十一月的區議會選舉沒有受其影響,證明查冊並非必要。
介入案件之記者團體的透過大律師重申,查冊有助傳媒揭發「種票」事件;如果同一地址有部分選民獲准隱瞞資料,調查工作便立時徒勞無功。選管會的大律師則表示,開放查冊是包含社會與政治,以至資源運用的考量,法庭不應輕率干預。選管會批評協會指稱准許查冊會令潛在選民卻步,認為協會的說法並無證據支持。案件編號:CACV 73/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