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五十七歲女大律師方也方因涉嫌在醫院襲擊八旬男友人,被控普通襲擊罪一案,昨於東區法院續審,法庭裁定案件表面證供成立。被告選擇不自辯也不傳召證人,法庭將案押後至本月十三日進行裁決,期間被告獲准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被告方也方被控去年三月二十日,在銅鑼灣聖保祿醫院襲擊八十六歲男事主康繼興。事主及女兒康夢日前先後出庭作供,指當日在醫院遇到被告,被告捉實事主的輪椅不放,及後更用手臂對事主箍頸數秒,驚動護士及保安人員,事件最終報警處理。
而辯方則指父女二人的證供均不可靠,他們對被告明顯懷有惡意,更指是事主女兒先出手才令被告失平衡。案件編號:ESCC 754/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