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起屋拖10年慢無可慢 上樓排10世慘無可慘

房屋供應短缺,港人住屋問題十萬火急,港府建屋卻歎慢板。日前審計署踢爆地政總署管理官地不力,短期租約更長達五十五年。而早前規劃署公布八組可發展成公營房屋的棕地群,惟最快需時十年才落成。議員批評建屋時間長得令公屋供應有斷層,二十六萬等上公屋居民呆等,又指現時批地程序繁複耗時,縮短程序有助加快建屋。關注團體亦炮轟政府在市區重建上倚重發展商,「市況唔好就慢慢起」,又近乎清一色起豪宅;即使政府鼓勵業主將工廈改作過渡性房屋,亦因誘因不足而未見寸進。圖/文:專案組

規劃署早前公布首階段檢視的較高發展潛力棕地中,物色八組適合用作公營房屋發展的棕地群,預計能提供逾二萬個公營房屋單位,惟該署期望約以六年時間將「生地」變為「熟地」,而由工程可行性研究起計至首批單位落成更需十年。

政出多門 批地已耗三至五年

政府一般以私人協約方式批出政府土地予房委會及房協作資助房屋發展用途,過去三年,共十四幅地以此形式批出,估計可提供的單位有二萬一千多個。然而,同期以賣地或換地作私人住宅的政府土地就有六十一幅,估計可提供的單位近三萬八千個。

議員兼房委會委員柯創盛直言,缺乏穩定土地供應下,建屋進度不理想,以棕地為例,由收地、賠償,再經立法會程序、落成至編配,「冇十二、三年都唔掂」,令公屋供應出現斷層。他又指現時政府覓地、規劃及收地速度慢,因政府要跟足程序,涉及多個部門,一般批地需時三至五年,程序繁複、行政程序亦需時很久。他認為有縮短空間,如部門間傳閱文件可同步進行,加快處理批地條款,或可縮短一、兩年。而批地涉及發展局和運房局,局與局之間協調不足,他建議考慮設立土地供應專責小組,解決繁瑣程序,加快建屋。

市區重建方面,同樣令人失望。「政府係慢慢抽走市區重建角色同主導權,等發展商以盈利或賺錢角度,無論供應結構或類型同社會都有好大落差。」本土研究社成員陳劍青批評,政府愈來愈將其角色外判予私人發展商,發展商在商言商,按自己公司發展速度和市況建屋,「市況唔好就慢慢起」;重建又只清一色起豪宅,並不符社會所需的房屋類型。

陳認為政府應改變現狀,如市區重建應因應地區人口設立比例。另外,政府近年放寬強制拍賣門檻,有助發展商加快收樓,政府應可規範地契,要求相關土地發展作港人港地、首置盤等。

此外,本港經濟轉型,製造業數目由一二年起大跌逾兩成三,惟一八年私人分層工廠大廈的空置樓面面積只有一百多萬平方米,空置率為百分之六點三。空置率不高源於許多工業區的工廈單位早已從事非工業用途,部分或不符合法定規劃及地契條款。一二至一八年,政府就工廈違契執法個案共達二千四百多宗。

工廈起過渡屋 難回本零申請

政府一○年起推行活化工廈政策,透過免補地價或按地實補的方式,鼓勵工廈業主重建或改裝整幢工廈,共批出一百二十四宗項目。前年政府再推出新一輪活化計劃,更加入改裝整幢工廈作過渡性房屋用途的項目,為期五年,惟至今仍然「零申請」。

「五年太短,連成本都收唔番。」社區組織協會社區組織幹事胡加沂指出,每個單位的改裝成本約六十至七十萬元,建築期約為一年半,變相實際營運期只有三年多,加上基層家庭的承租能力不高,業主難以回本。她建議政府將短期豁免書年期延至十至十五年,並容許工廈保留原有地積比率,增加經濟誘因鼓勵業主投資,增加過渡性房屋供應。

地政總署回覆指,該署去年四月設立土地供應組,加快處理政府的賣地個案及大型契約修訂及換地個案,而該署會繼續檢視現行措施及研究優化個案。

發展局發言人則指,該局已與有關部門探討簡化發展棕地工作流程;市建局依照《市區重建策略》指引作平衡和協調,市區重建並非由發展商主導。至於改裝工廈作過渡房屋,該局與其他部門已拆牆鬆綁,希望在《建築物條例》及《城市規劃條例》的實施及地契豁免書制度提供最大彈性,並鼓勵業主推動有關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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