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磚扑女子致毀容 侍應囚3年

【本報訊】廿四歲男侍應於前年十二月跟新相識的廿七歲內地女子,飯後到西貢海旁喝酒聊天,期間疑求愛不遂拾起碎磚塊襲擊對方頭部十數次,致她臉部重創及多處骨折。該名男侍應早前承認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昨在區院被判監三年一個月廿三日。

法官判刑時指,本案是一宗恐怖兇殘的傷人案,被告伍康華見事主暈倒地上,仍繼續向她的臉部施襲。

據事主的近照可見,她的臉及上唇仍留有明顯疤痕,慘遭毀容,故本案具有加刑因素。

辯稱遭背叛 官斥荒誕

事主聲稱她有頭暈頭痛等後遺症,偶爾小便失禁,但法官認為有關說法缺乏醫生證供支持,法庭不能判定她有永久傷勢,但估計她因毀容亦會蒙受心理陰影。

辯方早前求情稱,當時被告本想與事主另覓地方性交,但事主拒絕,他想吻事主,事主卻咬他耳朵,被告感到再被背叛才會傷害事主。法官雖接納被告是受酒精影響,無預謀犯案,但批評其背叛之說荒誕至極。

法官斥責被告僅因性要求遭拒,便向手無寸鐵的事主施襲,行為完全不能接受,判刑須具阻嚇性,以反映社會對被告行為的不齒,及事主所承受的不公。

法官鑑於被告主動支付事主兩萬元作補償,可見被告悔疚,酌情減刑一星期。法官昨未有頒令被告賠償,只提醒事主可向被告民事索償。案件編號:DCCC 538/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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