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康宏環球控股有限公司(前稱康宏金融控股,下稱康宏控股)前高層人員涉嫌詐騙案,商人曹貴子等三名被告被控串謀詐騙罪,案件昨在區院開審,控方在開審前加控三名被告一項公司董事作出虛假陳述罪,三名被告否認控罪。控方指稱,曹貴子於涉案期間雖然是康宏控股的合約顧問,但他當時是康宏控股的實質或影子董事,並透過管理人員影響公司的營運,在康宏控股透過附屬公司收購他持有股份的公司時,涉嫌隱瞞利益衝突,誤導康宏控股、其董事局及股東等。
三名被告依次是商人曹貴子(五十五歲)、陳麗兒(四十六歲)及陳毅凱(五十一歲)。控罪指,三人於一六年四月一日至一七年十二月七日,串謀詐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下稱聯交所)、康宏控股及其董事局、股東等,隱瞞康宏控股的附屬公司康宏財務有限公司(下稱康宏財務),收購信盈國際投資有限公司(下稱信盈國際)屬一宗關連交易,及在沒有遵守《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的規定下於一六年九月五日收購信盈國際。三人另被指於一七年三月廿九日,意圖就有關該上市公司的事務欺騙公司成員,即贊同公司的《二○一六年年報》,而他們知道部分資料是或可能是誤導、虛假等。
控方指稱,曹創辦的康健國際在一五年持有康宏控股約百分之廿五的股本權益,對康宏控股有重大影響力。另外,曹亦持有信盈國際逾五成股份及為該公司的董事。曹在康宏控股的表面角色雖是合約顧問,惟曹一直是康宏控股的實質或影子董事,並能透過管理層員工等影響公司營運。
控方表示,一六年四月起,三名被告便商討相關潛在收購計劃,陳麗兒和陳毅凱當時分別是康宏控股的首席財務總監及執行董事,他們據曹的指示推動計劃。同年六月廿八日,曹與信盈國際另一股東張雄峰簽署意向書,訂明康宏財務收購他們於信盈國際的股份,兩人分別從康宏財務收取二千四百萬元及七百萬元的誠意金。至同年九月的買賣協議,康宏財務以逾八千九百萬元作價收購信盈國際。曹於收購中實際取得五千七百萬元。
控方指,因曹在康宏的實際角色,故他在該宗收購中是一名關連人士,該宗收購亦是一宗關連交易,但各被告並未有在同年年報中披露上述關連交易,這不但阻礙聯交所執行規則,亦剝奪股東對該收購的知情權,並誤導或欺騙了康宏控股、其董事局及股東等。另外,三名被告並在一七年三月廿九日的董事會議上,贊同發表內容含誤導或虛假資料的年報。案件編號:DCCC 678/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