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區域法院法官郭偉健早前處理將軍澳「連儂牆」行人隧道斬人案的判刑時,痛斥反修例示威者影響民生,司法機構其後以社會對其判刑理由有爭議為由,將其「換走」。團體「保衛香港運動」成員昨日(4日)到終審法院外請願,高叫「香港變人治,暴民話晒事,法官撐暴民,良民好頭痕」等口號及遞交請願信。
「保衛香港運動」主席傅振中表示,郭偉健上月底處理將軍澳「連儂牆」斬人案時,大篇幅批評反修例暴亂,炮轟示威者打着民主自由的旗號,作出「文革式」的極端行為,形容示威者所作所為屬恐怖主義行為,亦讚揚被告主動自首,願意受罰及關心受害人是「情操高尚」。
傅認為,郭官判刑及判詞皆合情、合理、合法,指郭表達同情只是回應對方的求情因素,並沒有因此而輕判,然而區域法院首席法官以「社會上對郭官審理的某宗案件的判刑理由有爭議」為由,將郭調離所有早前已被安排審理的反修例相關案件。傅形容事件是史無前例地粗暴撤換法官,令人質疑有關安排是否包庇反修例示威者,妨礙司法公正,又擔心司法機構內部形成包庇縱容文化,以致經常出現「警察拉人,法官放人」現象。
團體促請司法機構盡快調查撤換法官事件,並盡早向全港市民詳細解釋法庭用人準則,及盡快恢復郭官審理反修例案件的權利,否則法庭無法彰顯公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