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宗消費卡遺失報案

【本報訊】由澳門政府發給居民為疫後推動消費的消費卡,經已開始使用,治安警察局表示,至昨午五時共接獲六十四宗消費卡遺失的報案,包括五宗拾遺不報;一宗盜竊;一宗加重盜竊。警方呼籲,市民拾獲消費卡應交予警局,如據為己有或用作消費則會觸犯刑事犯罪。

兩日消費總金額達1.25億元

由於市民在登記消費卡時,每張消費卡均有編號,經濟局亦有相關的資料,如果遺失消費卡的市民能向警方提供相關證明,警方就可以把消費卡物歸原主。

經濟局表示,過去五月一及二日的電子消費卡消費總金額約為一億二千五百萬澳門元,交易宗數為九十二萬九千宗,平均每筆的消費額約為一百三十五元。其中,五月二日的統計交易資料顯示,消費卡主要消費分布的行業中,超級市場佔兩成三,餐飲佔兩成一,其餘分布在服飾、電器、零售、百貨、藥品、化妝品、便利店、家具眼鏡等不同行業。

在電子消費卡使用之前,經濟局已經與商戶溝通,並進行一千二百多次巡查,向商戶解釋相關機具的使用情況及使用範圍,目的是增加商戶對機具的認識。首兩天發生一些涉及機具的問題,不排除是商戶工作人員工作量大,以及對機具操作不熟悉所致。對於市民反映的物價抬升問題,過去兩天的巡查,某些價格曾出現錯誤,是商戶更換優惠價格所致,有商戶提供優惠予市民,發現有貨物價格有調升,但亦有下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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