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暴起底恐嚇 煽動犯法猖獗 去年6月至今拘34人

黑暴蔓延至互聯網,網上恐嚇及教唆他人犯法情況愈趨嚴重。警方表示,自去年六月反修例示威開始,截至今年四月十六日,共拘捕三十四人,全部涉嫌於網上「起底」及「煽動他人犯法」以進行暴力行為;預計有關犯罪情況隨着互聯網普及,將來難以避免再發生。

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偵緝督察戴雄表示,拘捕的三十四人當中,大部分案件正在調查中。而被捕人干犯的「起底」案件均是觸犯《私隱條例》,即未經當事人同意而揭露其個人資料,例如公開身份證明文件、住址及其他個人資料等;而「煽動他人犯法」則是例如於網上鼓吹他人殺人、破壞商店和公共交通設施等。

砸舖毀交通燈 「最嚴重會殺人」

戴雄指出,犯人運用討論區或即時通訊軟件等社交媒體,以圖文並茂形式發放訊息,「畀埋地圖話你知,直情去埋邊度,邊個位置作出破壞行為,最嚴重就會殺人,又有破壞商舖、交通設施,如交通燈。」

調查期間,警方發現犯人較多使用「三假」類別,包括「假名、假相、假帳户」以逃避警方追查。警方一方面要花時間證明該帳戶屬於犯案本人,令調查時間增長之餘亦增加難度。對於有市民擔心無法在網上暢所欲言,戴指,警方尊重市民言論自由,但調查不會只針對一兩個字或一句句子就將他人定罪,強調會審視前文後理。

警強調互聯網世界非無法可依

另外,網上恐嚇情況遍及個別市民,甚至不同機構,戴建議任何市民和機構要保護自己個人資料,盡量減少將自己資料上載網上,並做好社交媒體私隱設置,避免資料外洩。一旦不幸受到他人非法起底或各種恐嚇時,要保持鎮定。保留所有對方恐嚇的證據,不論是文字或電子形式均可,然後報警處理。

警方指互聯網情況普及,但不希望因此令相關罪案增加,又重申互聯網並非無法可依的世界,呼籲市民應奉公守法。警方譴責所有形式的恐嚇行為,包括針對傳媒機構、記者及廣告商的恐嚇言論。上述行為嚴重影響商業活動自由進行及妨礙新聞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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