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盤公司指控以財技避責 美亞娛樂及高層賠五千萬

【本報訊】從事影視製作及影碟發行的美亞娛樂集團,其中一間成員公司被法庭下令清盤後,向集團其他公司及負責人興訟,指控集團運用財技,刻意造成原告公司虧蝕,以規避向第三者付款的責任。案件在高院經過審訊後,法官昨裁定原告公司勝訴,其中兩名被告美亞娛樂資訊集團有限公司及其董事總經理唐慶枝,須合共向原告公司賠償約五千萬元。

由於原告數碼動力影音科技有限公司已被強制清盤,法庭早前下令由另一間公司利保亞洲有限公司接手處理今次訴訟。案中被告依次是美亞娛樂資訊集團有限公司、其董事總經理唐慶枝、美亞(香港)有限公司、及銀運科技有限公司。法官昨裁定首被告和次被告作為數碼動力影音科技的法定或影子董事,確存在不誠實地違反董事責任的情況,須分別賠償約二千萬元和近三千萬元。案件編號:HCA 677,678,2780/2006, HCA 658/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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