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被告依次為黃家豪(三十八歲)及容嘉健(三十九歲),他們同被控於一八年五月一日在大角咀詩歌舞街亮賢居七樓一個單位,非法販運六十三公斤氯胺酮;及於同日於該大廈二十八樓另一個單位非法販運十七公斤可卡因。
稱看網上廣告後犯案
案情指,警員當日到涉案兩個單位突擊搜查,先後搜出一些尼龍袋、環保袋及紙箱,內藏涉案毒品,並拘捕兩被告。首被告警誡下稱,有朋友以數千元報酬利誘他借出地方「擺嘢」。次被告稱,他看到Facebook廣告標榜可賺快錢才犯案。惟二人最終都收不到任何報酬。案件編號:HCCC 162/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