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灣仔警察總部外及跑馬地分區警署於去年六月七日,先後遭同一名黑衣人投擲汽油彈。警方事後拘捕及控告一名綽號「老鼠」的男子,他昨於區院承認有意圖而縱火等九項控罪。法官下令被告繼續還押至五月十九日判刑。
二十五歲被告莊鑫淼,承認兩項有意圖而縱火、兩項駕駛未領牌車輛、兩項沒有展示車牌、一項抗拒警務人員、一項藏毒與一項管有第一部毒藥共九項控罪。
控方透露被告過往曾有與暴力相關的案底。辯方求情稱,被告患有精神分裂等問題,並已接受治療數年,他犯事後已後悔,幸好案中財物損毀程度不算嚴重。
案情指,被告於去年六月七日凌晨,駕車至灣仔警察總部外,向一輛警車投擲汽油彈,他隨即開車逃去。
被告於同日下午再駕車到跑馬地警署,向警署投擲汽油彈。一名休班警員駕車途經現場時,尾隨駕車逃走的被告,掌握其車輛的資料。
被告其後在北角被捕,他在接受調查時一度不合作,而警方亦在其車上搜出毒品。案件編號:DCCC 890/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