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疑監警會越權 社運男覆核敗訴

【本報訊】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監警會)決定主動審視和研究去年的大型示威遊行活動,社運人士呂智恆就此提出司法覆核,質疑監警會是進行調查和越權。法官昨頒下判詞指,去年發生的公安事件屬史無前例,由此衍生對警察的投訴數目亦不斷上升,需要監警會迅速及公正地處理,監警會在覆核投訴前先搜集資訊釐清事實,是在法例賦予該會的權力範圍之內。法官裁定呂敗訴和須支付訟費。

監警會料5月完成示威報告

法官指,根據《監警會條例》監警會為執行其職能,有權作出有合理需要的所有事情,而監警會在今次事件並不是對投訴作出調查,其所獲取的資訊亦全部是由公眾自願提供。雖然監警會在新聞稿表示可能在有需要時跟與調查有關人士進行面談,但結果沒這樣做,故不涉主動調查。此外,有關研究不是就個別投訴作判斷,亦不存在調查結果可能與投訴警察課不一致的問題。

監警會發言人表示歡迎裁決。發言人表示,首份階段性報告原訂於今年初發布,但因訴訟而暫緩發布。今次裁決後,監警會將盡快開會決定發布全面報告的安排,其內容涵蓋去年六至八月的大型公眾活動相關事件,及新屋嶺扣留中心及警員身份識別的議題。監警會主席梁定邦料最快五月底可完成。

呂智恆昨指會與律師開會研究判詞,才決定是否上訴。他認為政府應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而不是由監警會作調查,他因此才會提出訴訟。案件編號:HCAL 2924/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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