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港澳辦及中聯辦日前齊發聲明狠批主持立法會內務委員會(內會)主席選舉的公民黨議員郭榮鏗與反對派議員「拉布」,有違議員宣誓誓言,更涉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事後引來外國政界和媒體評論及回應。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昨日發表聲明,反駁近日外國政界和媒體指摘港澳辦及香港中聯辦就立法會發表的言論,強調香港自回歸之日起,就已重新納入國家治理體系,中央擁有對香港特區的全面管治權。
聲明指出,港澳辦和中聯辦權威表態是理所當然,惟香港一些反對派議員為謀取政治私利,濫用權力,惡意「拉布」,導致立法會內會虛耗空轉近半年,至今未選出主席和副主席,干擾香港政治體制和管治的正常運行;他們為反對而反對,大搞「政治攬炒」,須予以強烈譴責。
聲明續指出,個別外國政客和媒體不反省、改正自己干預香港事務的錯誤,不去認真準確理解一國兩制方針和《基本法》,反而罔顧事實、顛倒黑白,明目張膽為反對派政客張目,甚至污衊中央負責港澳事務專責部門,是赤裸裸的干預香港事務、破壞一國兩制,再次暴露他們內外勾結、賊喊捉賊的卑鄙伎倆,但他們是不會得逞的。
此外,香港中聯辦主任駱惠寧周三(15日)趁第五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發聲指港人的國家安全觀念薄弱,應該盡快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及執行機制層面下工夫,勿讓香港成為國家安全的風險口。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表示,中央對香港作為國家安全威脅的迫切感近年不斷增加,駱惠寧的講話反映中央對港府和社會在利用現有法律工具應對國家安全的力度和意志都不足,並提出要求。
劉指,駱提到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該修改的修改,該激活的激活」,是指香港仍然有沿襲自殖民地的法律可以運用,可以將這些法律強化,應對更多國家安全威脅。
劉又指,有法律界人士認為,源自殖民地的陳舊法律可以直接或經修改後應用,但這些法律可能未足夠全面涵蓋保障國家安全的範圍,罪行定義亦不清楚,應用上有困難,更重要是法院是否願意接受陳舊法律作為政府檢控依據。他認為,若香港短期內不能完善原有法律機制,中央一定會出手,修改《基本法》、人大釋法、將全國性法律引入香港,專門為香港制訂全國性法律和向特區政府發出行政命令等,都是中央能力所及的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