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身為大律師的公民黨議員陳淑莊,本月二日在「禁聚令」正生效期間,涉嫌在深水埗一間酒吧與四十人聚會,疑違反不得多於四人聚會的規定。惟事發至今十五日,陳仍逍遙法外。有法律界人士及議員均批評,陳身為公職人員,在抗疫的艱難時刻應以身作則,着她交出當晚酒吧內的閉路電視片段以示清白,並認為「議員犯法與平民同罪」,如有人違法,律政司應盡快採取行動,避免令人以為議員有特權。
香港中律協創會會長陳曼琪表示,陳淑莊涉嫌在酒吧違反禁聚令事件令全港市民關注,而她於事發後稱當時是以議員身份出席公務會議,可獲法例豁免,即間接承認當晚是有人可能違反禁聚令,例如超過四人一枱及沒有遵從一點五米距離,否則毋須豁免,但政府已說明陳淑莊當晚出席的活動不會獲得豁免。
陳曼琪又指,雖然據稱當日酒吧是半落閘,又沒有營業,但根據禁聚令,如容許部分公眾人士進入,酒吧已屬公眾地方及禁聚令適用範圍;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議員亦不應有特權,否則會對市民不公平,有損香港法治。她認為今次性質嚴重,大律師公會應就事件進行紀律聆訊,律政司亦應根據證據盡快作出跟進。
議員葛珮帆亦指,陳淑莊身為公職人員,在抗疫的艱難時刻應以身作則,故着她交出當晚酒吧內的閉路電視片段以示清白,「佢哋民主派咁鍾意叫人交閉路電視片段,自己都應該交啦」,否則予人想掩飾的感覺。葛表示「唔通你(陳淑莊)做就得,市民做就唔得」,認為議員不應有特權,律政司亦不應拖拖拉拉,應盡快根據證據採取行動,否則形成破窗效應,個個有樣學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