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冠肺炎疫情肆虐下,政府早前宣布對多個高風險場所發出停業令,當中包括勒令酒吧等售賣酒類供人就地享用的處所及遊戲機中心等關閉,其中禁酒吧令在本月三日傍晚六時起生效。惟尖沙咀一間千呎樓上吧卻無視規例,在禁酒吧令期間,於深宵時分鎖前門、開後門,讓六十四名客人入內把酒言歡,負責人則在地面「睇水」,圖避開巡查,最終遭警方搗破。涉事男負責人被控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昨於九龍城法院認罪,裁判官形容被告有計劃違規,在千呎的範圍內有多達逾六十人,對客人及員工造成健康風險,判他入獄七日。這亦成為首宗違反酒吧禁令而判囚的案件。
香港理工大學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講師陳偉強狠批樓上吧是罪惡溫床,藏污納垢;由於地理隱蔽又屢涉毒品交易,走火警時非常困難,容易發生意外,直指「一間都嫌多」,認為政府應考慮取消向樓上酒吧發牌。陳又指,這是首宗在疫情下違反酒吧禁令而有判刑的案件,應具標誌性,但僅判囚七日,判刑明顯過輕。因根據最新酒吧禁令,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反觀是次的首宗定罪案例相距甚遠,未能發揮阻嚇作用。
涉案廿三歲被告羅偉成,報稱廚師,被控於四月八日在尖沙咀海防道三十八至四十號一間樓上酒吧「泰斗」,作為餐飲業務負責人,無合理辯解而沒有遵從食物及衞生局發出、有關業務而適用的指示。涉事酒吧位於海防道中達大廈十三樓,面積約一千平方呎,設有三張吧枱和唱片騎師的聲響設備。
案情指,四月八日凌晨二時許,警方在尖沙咀巡查時,見到有人進入海防道臨時街市,追查下相信他們是前往對開的中達大廈後門,步行一層再乘升降機到九樓,經後樓梯通往涉事樓上吧的後門。警員前往監看,發現沿途不斷有人自中達大廈後門離開。掩至該樓上吧時,只見前門關閉,但室內人聲沸騰,有音樂播放。警員憑搜查令入內,發現內裏「滿座」有六十四名顧客,包括三十四男三十女(介乎十四至六十歲),每張枱放有小食和酒。警方進一步調查,在大廈地下截獲被告,他承認是該樓上吧負責人,負責把風。他在警誡下表示「阿sir我知錯啦,我唔應該呢個時候營業,畀咁多人喺度聚集飲酒」。
沒有律師代表的被告,昨自行求情時指「有十幾個員工跟我搵食」、「有朋友生日所以開咗」。裁判官聞言即反問「點解唔飲果汁,要飲酒呢?」,又指疫情嚴重,多達六十四人處於千呎的室內,形容是十分危險。由於拘捕過程中,一直有人自後門離開大廈,裁判官相信聚集人數不止於此,批評被告抱着僥倖心態,明知相關規例已經實行,仍存心策劃開門營業,遂以兩星期監禁為量刑起點,考慮他認罪,給予刑期扣減。
此外,遊戲機中心的停業令則在三月廿八日傍晚六時生效,而土瓜灣一間遊戲機中心負責人因涉嫌在停業令期間開店,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之餘,亦疑涉及非法經營賭博場所,於日前被捕,被控違反停業令及營辦賭場兩罪,案件昨於九龍城法院提訊,涉案五十歲被告傅保文,被控於四月十五日在土瓜灣道九十四號美華工業中心七樓,作為遊戲機中心負責人,無合理辯解而沒有遵從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根據法例第五百九十九章附屬法例F第8(1)條發出的指示;另被控同日在上址營辦賭場。被告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把案押後至五月廿八日,讓控方進一步索取法律意見,期間被告獲准保釋。
政府早前宣布,就停業令、禁聚令及規管食肆的措施,延長至本月廿三日為止。案件編號:KCCC 584/2020,KCCC 591/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