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重創經濟,港府不得不轉死性向成年永久居民派發一萬元「救命錢」。財政預算案二月已公布相關措施,惟至今未聞如何申請、何時派發。反觀年年派錢的澳門政府,今年特地提早於本月陸續向永久及非永久居民發放一萬元及六千元,快、靚、正。自詡國際大都會的香港龜行蝸步,原來又關私隱條例的事。
大家一定記得,二○一一年二月鬍鬚曾發表財政預算案,原定將六千元存入打工仔強積金戶口,後來迫於民意壓力改為全民派發六千元。當時登記手續簡單,合資格人士只需向相關銀行登記及轉帳收錢,或到指定郵政局登記並親自到郵政局領取支票。陳茂波今次派錢不同於前年選擇性派四千元需要審查,大可「曾規波隨」,加上已有相關經驗和系統,理應很快便可派錢。然而事與願違,港府講明今次需要市民重新登記,原因是受到私隱條例限制,每次派錢收集的資料只可用一次及限時銷毀,結果費時失事兼浪費大量行政費。
由此可見,私隱條例不但沒有帶來方便,反而作繭自縛,添煩添亂。派一萬元的原意在於解決燃眉之急,要是有基層市民真的靠那一萬元救命,港府如此拖拉,不是濟民而是玩民,叫人情何以堪?
再看反修例黑暴有最少一千五百名警員慘遭起底,個人和家人資料、相片遭人在網上轉發和周街貼大字報,警員執法抗暴卻無法確保自己和家人安全,在法治社會完全不能接受,偏偏私隱專員公署一副愛莫能助、幸災樂禍的模樣,私隱專員甚至直認無牙老虎,擺明翹起雙手不作為。無獨有偶,高院原訟庭昨日裁定,香港警察隊員佐級協會挑戰選舉事務處將選民資料開放予公眾查閱的司法覆核敗訴,意味包括警員在內的選民資料可以任睇,起底惡行隨時變本加厲。
該保護私隱的時候毫無作用,該拆牆鬆綁的時候卻擋路添堵,如此私隱條例到底有甚麼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