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言集:反思基本法

今年是《基本法》頒布三十周年,也是回歸二十三年,「五十年不變」差不多過了一半,適宜作總結檢討,應該如在中共發展史上多次力挽狂瀾的陳雲所說:不唯上,只唯實,認真反思。

《基本法》的「一國兩制」基本上是成功的。一是回歸順利,沒有波折;二是體現了毛澤東、周恩來一九四九年的長期利用香港的戰略方針,在中國社會主義通往資本主義的連接留一窗口。

但是,回歸前後,過度吹捧一國兩制的歷史創舉,沒有檢討中外歷史都有一國或一地兩制的經驗,因此不能有所比較,擇優汰劣地把一國兩制具體落實。而過度強調兩制的差別,機械理解「五十年不變」,雖然在中英談判中否決了英國提出的以主權換治權主張,卻在執行時不敢動英國人為回歸談判設置的殖民地制度和人事。

香港一制近似殖民地在一九四九年前實行的一港兩制:在洋人的殖民地社會和制度之外是華人的另一制──自由進出香港但殖民地政府不承擔對他們的政府責任,只讓他們的經濟支撐殖民地的財政和政府運作。中央政府在回歸後對香港一制同樣地放任不管,只要對內地一制有所貢獻便安心,內地與香港的關係變成「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回歸的頭十多二十年裏,香港變成內地貪官污吏、不法商人與名流精英把民脂民膏流往香港或經香港流往海外,使香港的合法轉口和服務業功能令內地得不償失,也敗壞了香港的民心。

二○一四年「佔中」開始到二○一九年的反修例動亂,既涉及回歸前已開始積累的深層次結構矛盾,也包括外力藉機煽動的政治問題,從根本上質疑一國兩制政策的構思與執行是否存在缺陷,特別是當前中美矛盾加劇,美國開始使用不同方法攻擊中國,香港一國兩制若有缺陷的話,容易被美國利用。這使得香港一國兩制的執行便不但面對香港乃至內地的發展問題,而且帶上國家安全的因素。

《基本法》作為憲法性質的法律,框架和原則沒有大的弱點,而且又有中央政府詮釋和附加中央法則的機制,沒修改的必要,也要避免修改引發不必要的政治糾紛。但是,在反思執行出現的各種問題,政策上還是要有變動。

一是要保證中央政府的全面管治,不能容許特區政府借自治而放棄一國的底線。二是香港一制需因時制宜不斷進行創新,保障民生,發展經濟,擴大實質民主,保衞國家安全。三是兩制需要協同、連接,不能隔絕,以避免脫節和不必要的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