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看天下:有罪不罰 不祥莫大焉

新冠肺炎疫情嚴峻,港府頒下「社交戒嚴令」,酒吧係播毒高危地方,任何人更應遵守。然而,政府話就話巡查逾三萬次,之不過只得幾宗票控,係唔係市民特別守法聽話?睇怕就唔係啦,係廢柴政府有法不依、有法不執,禁聚令形同虛設!嗱!公民黨議員陳淑莊被揭喺上周與約四十人到深水埗一間酒吧聚會,涉違禁聚令!她事後死撐並無聚會,並聲稱以議員身份出席公務會議,故無違法。政府就回應指,議員在議會以外其他場合參與或組織群組聚集,均不獲豁免。

事實上,立法會並非法定團體或政府諮詢機構,議員喺議會外其他場合參與或組織群組聚集,不管是否屬於立法會嘅職能,亦不屬獲豁免嘅群組聚集!換言之,陳淑莊即使以議員身份參與群組聚集亦係不獲豁免,政府如果唔對佢作出檢控,難辭失職之咎!而政府有法不執,衰過無法!

陳淑莊係一個極度冇品嘅議員。大家若不善忘,應記得之前高鐵一地兩檢鬧得沸沸揚揚,呢位最愛出位博上鏡、講嘢聲沙兼冇準嘅議員,佢上電台接受訪問,被主持問到若諮詢結果反映較多市民支持一地兩檢方案,她會否轉變立場?結果佢竟然厚顏話:「市民支持便支持,我可以繼續反對!」如此捩橫折曲、視民意如無物,點做「代議士」呀?如果根據佢嘅混帳邏輯,咁即係「政府禁聚令就話之佢禁聚令,我可以繼續違禁」!

陳淑莊無理取鬧,實在面目可憎!難怪有執業大律師指佢知法犯法,「帶頭唔守法」,又指停業酒吧仍屬於公眾地方,強調陳等人違反規例係鐵一般嘅事實。「罰一人而天下知所避」,政府如果咁都唔對陳淑莊發告票,即係公告市民:違法者係唔會受到任何懲處㗎!咁「社交戒嚴令」如同無牙老虎,政府以後立例豈非等同放屁?老朽只能嘆一句:有罪不罰,不祥莫大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