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尖沙咀於一八年發生打劫找換店客人一千萬元的案件,兩名巴基斯坦裔男子及六名本地男子同被控一項搶劫罪。其中一名本地男子另涉無牌駕駛案,他昨在九龍城法院承認三項無牌駕駛和三項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罪,被判監五個月,兼停牌三十個月。
三十一歲的被告曾瀚衡,曾任職倉務員。他被控於一八年八月八日,在遠東大廈外沒有駕駛執照和第三保下駕駛汽車,及分別於同月九日和二十七日,無牌駕駛和沒第三保而駕駛。被告於一八年八月二十七日被捕。運輸署資料顯示,被告從未取得完整駕駛執照,只曾於一三至一四年期間,獲發俗稱「學牌」的學習駕駛執照。
上述一千萬港元劫案共八名被告,除曾瀚衡外,還有兩名持香港身份證的巴裔男子ASIF AHFAQ MEHMOOD(又名文雅法)及NABEEL,以及另外五名本地男子鄧子聰、王梓健、郭政樂、王煒峰、鄭耀旻。控罪指,他們於一八年八月八日在尖沙咀中間道遠東大廈外,搶劫兩名事主的一千萬元。該案將於高院審理。案件編號:KCCC 2637/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