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已故商人邱德根的女兒邱美琪,一七年時被 V Capital Limited 入稟追討五百萬美元(約三千九百萬港元),她在法庭裁定 V Capital 勝訴後無按判令還款,結果於一八年遭入稟申請破產。高院原訟庭昨開庭審理該宗破產案,邱美琪親自陳詞請求法官給予她最後機會,稱會出售其價值逾一億元的清水灣住所還債,法官押後判決。
呈請人 V Capital 的大律師表示,本案的唯一爭論點,是呈請人拒絕接受邱美琪提出的和解協議是否不合理,而她先後提出三個提議,包括:承諾賣屋後還錢;承諾將她繼承父親遺產的權益讓予呈請人;授權呈請人參與她要求分遺產的訴訟,但她連還款時間表也欠奉。
呈請人指,邱美琪的大屋之前已做四次按揭和一次押記,已欠其他債權人共一億五千萬元,但她就無透露款項的去向。她雖聲稱該大屋價值一億六千萬至一億八千萬元,但由去年初聲稱放售至今都無人問津,而呈請人亦無理由捲入她與其家人的遺產爭拗。呈請人已再無信心她會實踐承諾還債,因此請求法官立刻頒發破產令。
邱美琪回應時,否認隱瞞逾億元按揭貸款的去向,指警方已立案調查中。她又表示自己有權繼承父親遺產的十六分一,數額足可清還欠呈請人的款項。至於賣屋方面,她就歸咎其破產官司被傳媒報道,引致她被買家大幅壓價,加上過去一年的騷亂和疫情令她賣樓計劃受影響。法官在聽取雙方陳詞後,決定押後判決。案件編號:HCB 7106/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