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何啟明誹謗 無綫展法律程序

【本報訊】電視廣播有限公司(無綫電視)表示,將會就民協副主席、深水埗區議員何啟明早前對於無綫電視停播港台節目之誹謗言論展開法律程序。

何啟明早前表示,於三月二十日收到無綫電視經代表律師發出的律師信,指他早前就無綫電視停播港台節目一事發表的公開言論涉誹謗,要求他於中英文報章刊登書面聲明,表明他會收回言論並致歉,及需承諾不再發表類似言論。

無綫續稱,彭博新聞社收到無綫投訴後,就該社三月六日有關通訊事務管理局決定不再要求本地免費電視台播映香港電台節目之報道,刊登更正版本,當中有指無綫早於二○一六年已向規管機構要求取消播映港台節目,因港台當時已營運三條覆蓋率達百分之九十九的頻道。有關更正版本昨日刊登,彭博新聞社對於早前的報道不符合其編採標準,表示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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