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歌法立法停滯 一年僅四宗意見

【本報訊】民主派議員為阻止《國歌條例草案》恢復二讀辯論,自去年十月起已在立法會內務委員會「拉布」,拖延半年至今仍未選出正副主席,導致本地立法工作停滯不前。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回覆議員廖長江在立法會特別財務委員會的書面質詢時指出,二○一九至二○年度共收到四宗有關《國歌法》的查詢,主要就本港實施《國歌法》的本地立法內容提出意見。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表示,他們會以現有資源,定時推出政府宣傳短片、聲帶和製作單張,宣傳國歌背景和奏唱國歌時應遵守的禮儀,以配合本地立法工作。局方又指,教育局會配合《國歌法》立法,適時補充和更新學與教資源,協助中小學有效推行有關工作,支援措施是課程發展日常工作的一部分,相關經費和人手由教育局的經常開支承擔,故毋須預留額外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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