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醫務委員會昨展開紀律聆訊,指皮膚科專科醫生何家強於二○一二年六月至八月期間,為病人進行冷凍治療前,未有告知病人會造成疤痕,裁定何專業失德罪成,需從醫生名冊除名一個月,緩刑六個月。
案情指,病人於二○一二年五月三日因前胸及上臂持續六個月出現紅斑及膿皰,向何求診。何當時處方口服藥物及藥膏予病人,惟病人服用後並沒有好轉。至同年六月五日,病人覆診時,何提出為病人進行冷凍治療。
病人同年六月五日至八月三日接受冷凍治療,其後出現疤痕及色素沉澱的問題,何當時僅處方藥膏予病人。病人其後諮詢其他醫生意見,發現疤痕及色素沉澱有機會由冷凍治療導致,並指何在治療前未有告知接受冷凍治療有機會造成疤痕。病人續稱只獲告知冷凍治療後有機會出現痛、水泡等症狀,及有關冷凍治療後須知的單張,但當中亦沒有提及有機會出現疤痕及色素沉澱,故向委員會作出投訴。
辯方律師承認控罪,求情時指被告深感歉意,並作出改善措施避免重蹈覆轍。律師指何之後向每位接受冷凍治療的病人詳細說明有關風險,確保同類事故不會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