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整形外科專科醫生張永融,被指在二○一三年六月至九月為一名曾患乳癌的女士(A女士)進行抽脂及脂肪注脂手術時,沒有為該女士提供確切的風險評估、沒有對她闡述有可能乳癌復發的風險、沒有為她提供其他的醫療方案、亦沒有向她表示當日會有兩名醫生參與手術,被控四項專業失德罪,香港醫務委員會昨繼續展開聆訊,聆訊將會待續。
案情指A女士在○五年確診乳癌,並在同年於廣華醫院進行乳房切除和乳頭重建手術,而張醫生正是其中一名為A女士做手術的醫生。術後A女士由於乳房的大小問題,在一三年向張永融醫生求助,她在同年六月開始,向張醫生三次諮詢,並在同年的七月十七日下午六時入住聖保祿醫院,翌日進行身體抽脂、與臉部和左胸的注脂手術、數月後A女士左胸現鈣化,並有硬塊。
辯方律師質疑證人A女士的公信力,指出證人曾承認在進行手術前獲悉有兩位醫生參與手術,但其後指以為另一位醫生為麻醉醫生,對於是否知悉有兩位醫生為其做手術的口供前後矛盾。同時律師強調研究雖曾指出為乳癌康復者進行乳房注脂手術,有機會增加乳癌復發機會,但僅屬理論上的關注,質疑醫生除手術重大風險外,有否需要向病人講述所有理論上的關注。研訊小組商議後,同意辯方指張永融毋須為沒有對病人闡述乳癌有可能復發的風險控罪負責,惟其餘三項控罪將繼續聆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