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近日天氣潮濕鬱悶,令人窒息,但更令人窒息的是一連串匪夷所思的新聞消息。高院日前下令港鐵須在七日內交出831太子站閉路電視影片,事緣一名當晚身在太子站內的大學生,聲稱要控告警方故入稟要求港鐵交出影片。但令人疑問的是,當晚太子站發生的是暴亂,暴徒瘋狂打砸破壞,該名大學生並非執法人員,反而是一個一度被捕、其後獲釋的人,如果他有權入稟要求港鐵交出私人財產並獲高院批准,是否意味人人也可入稟索要商業機構的機密資料?此乃民事案件,港鐵若拒絕交出又有甚麼後果?
自佔中開始,司法包庇偏幫反中亂港之徒屢遭詬病,「警察拉人、司法放人」於今尤烈,到底整個司法系統潛伏多少黃絲手足無間道,思之令人惴惴不安。不過上述消息還不算最匪夷所思,更令人目瞪口呆的事情又發生於烏煙瘴氣的律政司之內。
有傳媒揭發,一名律政司刑事檢控科的檢控官,與私人執業女大狀去年九月合著一本號稱「孩子必須知的法律常識」的書,內容是教導被捕暴徒如何逃避起訴,被質疑涉及利益衝突。律政司已勒令該檢控官不准再處理反修例相關案件,並正接受內部調查,但根據律政司庇奸護惡的慣例,幾可肯定又是高高舉起、輕輕放下。大家一定記得,去年亦有律政司檢控官向暴徒教路,僅被調職了事,同類事件一再上演,顯然不是偶然這麼簡單。
最耐人尋味的是,該名出書檢控官事前得到部門首長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審批。梁卓然位高權重,又是反對派政客的「愛將」,他事前會不知道著作內容就批准下屬出書嗎?如果明知內容有問題仍然容許,這就不是一個檢控官的個人操守問題,而是整個律政司的問題。由司長鄭若驊知法犯法開始,這個掌管法律的部門荒腔走板,變質變味,再不炒掉廢官和大力整頓,更多更大的亂象必然陸續有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