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台DJ兩度爆粗 僅被強烈勸喻

【本報訊】香港電台近期屢被外界炮轟「大花筒」,節目質素更被評為低俗,其中港台的一個深宵電台節目在去年九月,因節目主持人兩度「爆粗」而遭市民投訴。通訊事務管理局經審議後,認為播放有關用語違反《電台節目守則》第十五段,及有關粗言在節目出現兩次,而且不論於任何時段播出,明顯都是惹人反感的用語,決定向港台發出強烈勸喻,並敦促其嚴格遵守有關守則。政界人士和學者批評局方的裁決過輕,欠阻嚇作用及有包庇情況;憂慮有關行為令香港淪為不文明社會。

通訊局表示被投訴的節目是去年七月九日凌晨在該台第二台播放的清淡電台節目《C Hing祠堂》,其中一節目主持人在凌晨約一時卅八分,兩度說出一句粵語粗言,在其他主持似乎試圖提醒該主持前,沒迹象顯示該主持發覺自己曾失言,其後該主持道歉,但沒說明原因。

學者斥判決過輕 形同包庇

通訊局按照既定程序,詳細審視投訴個案的細節及港台提交的陳述後,認為投訴成立,決定向港台發出強烈勸喻,並敦促其嚴格遵守《電台節目守則》第十五段,即電台須避免使用一般人認為粗俗或不能接受的用語,而絕對惹人反感的用語則完全禁止在電台廣播中使用。

議員梁志祥認為,通訊局發出強烈勸喻等於沒有懲罰和欠阻嚇作用,建議當局最低限度應向港台罰款,對其施加壓力,以證明其價值觀與公眾不同,否則只會助長講粗口的不良風氣,同時令香港變成不文明的社會。

理工大學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講師陳偉強直指局方判決過輕和包庇港台,他指若該主持人現時仍然任職,事後沒受任何處分,即代表港台縱容員工,變相鼓勵更多人在節目講粗口,陳認為有關行為低俗和屬嚴重錯誤,影響港台作為公營廣播機構和傳媒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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