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怒轟 蘋果日報慈善基金 假慈善 真縱暴

壹傳媒黎智英因涉嫌刑事恐嚇東方報業集團男記者,以及涉嫌參與去年八三一的非法遊行,早前被警方上門拘捕,並被落案控以刑事恐嚇及非法集結兩罪;而壹傳媒「蘋果日報慈善基金」亦被市民質疑,指其「撐學生專戶」涉嫌違反稅務局註冊慈善機構定義,一批市民昨午到灣仔稅務大樓門外舉行集會及作出舉報,表示要去信稅務局局長黃權輝,要求稅局取消該基金的慈善團體資格,相關所有捐款亦不應視作認可慈善捐款扣稅。有法律界人士指出上述基金專戶或涉嫌違反稅例第八十八條提及的慈善宗旨,促請稅局應嚴肅處理相關投訴。

約三十名市民昨午手持寫有「毒果假慈善、真資助暴徒」字句的標語,到稅務大樓外集會。期間他們高呼「假慈悲真暴力、堵截黑金扣稅」、「資助暴徒非慈善、撤蘋果慈善資格」等口號,要求稅務局取消「蘋果日報慈善基金」慈善機構的註冊。集會人士表示,留意到上述基金於一九九五年成立,一九九六年於稅務局註冊為認可慈善機構。

申請人須出示被捕驗傷證明

而該基金於今年二月成立「撐學生專戶」,聲稱向社會人士募捐,資助因反修例引發家庭問題,而無法繳交相關學習費用如學費、院校宿舍費用等的本港大專院校的大專生及大學生。但有關人士需符合以下其中一項條件,包括於反修例事件被捕的證明、或於反修例事件被捕及驗傷後的證明、或獲立法會議員、區議員或Telegram反修例群組之書面推薦。

參考由稅務局發出的「屬公共性質的慈善機構及信託團體的稅務指南」,集會人士質疑該專戶疑違反稅務局註冊慈善機構的定義,並懷疑該專戶有違慈善資助需適用於一般公眾的原則,因該專戶只提供資助予因反修例示威被捕人士及反修例群組的推薦,其他沒有被捕的學生則不能獲得資助。另外,該專戶性質是資助反政府人士,並不屬於慈善用途,若參考過往法庭曾判決資助,例如目的是「謀求推翻政府決策或政府當局的決定」並非屬於慈善用途。

具政治目的 律師指疑違宗旨

集會人士並批評該基金濫用慈善名義,巧立名目資助暴力分子,「猶如赤裸裸支持犯法暴徒,等佢哋犯法後得到經濟資助!」諷刺基金名稱應改為「蘋果縱暴禍港基金」。其中集會人士陳女士認為,該專戶聲稱「撐學生」但性質實為資助暴力,「懷疑受資助嘅對象就係放火、鋸頸、堵路嘅黑衣暴徒」!陳又形容黎智英是「黑金金主」,要求稅務局徹查上述基金有否違反慈善機構定義。

律師陳曼琪指出,根據蘋果日報基金網頁資料,同時參考該基金「撐學生專戶」申請準則提及的宗旨及申請條件,或反映了成立此專戶是出於政治理由或目的,此舉疑與該基金提及「協助有不同需要或遭遇突變的社群跨過困境」相違背,質疑有人以慈善平台做政治事情,涉嫌將收取的捐款用作「非促進慈善」宗旨的用途,疑有「掛羊頭賣狗肉」之嫌,違反了稅例第八十八條提及的慈善宗旨。陳表示,若證明有人違例,稅局可撤銷其免稅地位,她促請稅局應嚴肅處理相關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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