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你倉月租相差3倍

【本報訊】港人居住環境狹窄,不少市民會租用迷你倉、迷你箱儲存物件,解決收納問題。消委會調查二十三間儲物服務公司,發現月租收費差異頗大,有同一大小的迷你倉正價月租相差更逾三倍,另又發現收費繁瑣,除每月固定月費外,由登記、搬運、以至存取都牽涉繁多的附加費用,部分公司亦設最低消費。消委會去年收到廿四宗有關投訴,今年首兩個月亦有五宗。

消委會根據迷你倉提供的價目表,發現迷你倉的正價月租差異頗大,以十二平方呎迷你倉為例,正價月租由四百八十至一千七百零九元,相差逾兩倍半;而十六平方呎迷你倉的正價月租則由六百九十六至三千零三十八元,相差更逾三倍。以同區的迷你倉比較,月費仍有明顯差別,當中於柴灣租用十六平方呎迷你倉的月費差異最大,最低月費為九百八十四元,最高則為二千零四十八元,相差近一點一倍。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表示,去年投訴中,有八宗關於價格爭拗,退租、按金,另有八宗關於服務質素,如未能提取物品,黃指出投訴內容五花八門,消費者使用迷你倉時,不時會出現收費爭拗,如加價時需要增加按金,退租時退還按金的時間過長,如儲存物品涉及收藏品、如證書等,當有損壞時難以估計價值,建議租用時問清楚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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