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揚言移居台灣的網台負責人蕭若元的兒子蕭定一,其旗下的兩間電影發行公司被指在戲院上映了三十六部港產片和外語片後,沒有依約支付兩筆合共逾一百四十一萬元虛擬拷貝費(Virtual Print Fee),被一間提供相關數碼電影投映設備的公司入稟區域法院追債。入稟狀指稱,原告發信向兩間涉案電影發行公司追討欠款不果,遂興訟追討,並要求法庭下令被告還款及支付相關利息。
原告是GDC Digital Cinema Network Limited,它分兩宗案件入稟追討上述欠款,而兩名被告分別是中國數碼娛樂有限公司及鐳射企業有限公司。根據資料顯示,由蕭定一出任主席的中國創意數碼娛樂有限公司(前稱HMV數碼中國集團有限公司),分別透過海外註冊公司間接持有中國數碼娛樂全數及鐳射企業七成股份,而蕭定一同時是中國數碼娛樂的董事。
入稟狀透露,原告是一間提供數碼電影投映系統服務的公司,原告分別於一一年十月及一三年七月與兩名被告簽訂合約,由原告為多間戲院提供數碼電影投映系統,被告作為電影發行商,需向原告支付虛擬拷貝費。
入稟狀指稱,原告已為香港和九龍多間戲院提供相關數碼電影設備,該些戲院亦放映了由兩名被告發行的電影,當中包括《導火新聞線》、《29+1》、《常在你左右》、《櫻桃小丸子》、《第一滴血:終極血戰》及《白宮淪陷3:天使淪陷》等,合共三十六部港產片和外語片。根據合約,中國數碼娛樂需支付一百零六萬元虛擬拷貝費,鐳射企業則需支付三十四萬元虛擬拷貝費。原告先後於去年及今年初發信向被告追討不果,故入稟區院追討該兩筆款項。案件編號:DCCJ 692,693/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