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本港面對「難民」問題揮之不去,早於三十多年前已為越南難民問題賠上十一億元,豈料舊債未清,三十多年後新債繼續來。港人要為假難民「埋單」,估算過去七個財政年度,最少狂燒公帑超過六十億元,更甚者是,南亞幫假難民藉酷刑聲請滯留香港長達數年,無惡不作成為本港毒瘤,帶來嚴重治安問題。
假難民禍港狂燒公帑,根據二○/二一年度的保安局開支預算,預料出入境管制撥款較一九/二○年度的修訂預算,增加兩成七,包括為免遣返聲請人士提供公費法律支援,預計二○/二一年度,由當值律師服務運作的「法律支援免遣返聲請計劃」開支約為九千二百廿七萬元,較上一年度上升三成六。
根據司法機構的開支預算,去年終審法院處理的上訴許可申請是四百九十多宗,當中與免遣返聲請個案有關的上訴許可申請數目近三百九十宗、即佔去年申請總數的七成九。
至於較高級別法院需處理的免遣返聲請案件數目激增,其中高等法院上訴法庭,去年涉及免遣返聲請的上訴案件有三百五十一宗。
另按入境處開支預計,二○年提出的免遣返聲請個案有一千一百宗。而連同之前六個財政年度用於假難民開支,估計高達六十億元。
議員葛珮帆表示,公帑應用於市民所需,更何況假難民根本並非真正難民,他們來港作奸犯科、做黑工,其實是經濟難民;不但濫用公帑,更破壞本港治安,認為政府「不應用石頭砸自己雙腳」,不要濫用港人的仁慈,犧牲港人的利益,必須積極尋求解決方法,盡快處理假難民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