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近年為假難民承擔的經濟開支如無底深淵,但早於卅多年前,港府亦因為收容越南難民,被聯合國難民事務高級難民署(難民署)拖欠十一億六千多萬元,至今一直成為爛帳。有學者及議員指,若以通脹計算,該筆欠款已升值為二十多億元,批評港府一直追數不力,「對唔住香港市民」。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將討論難民署拖欠港府用於越南難民的十一億六千二百萬元開支。主席陳克勤表示難民署卅多年來未找數,而港府又一直未撇帳,只是每年向立法會匯報追數進展「當交差」,他明白港府陷於兩難,「但唔能夠完全唔理,必須正面跟進,否則對唔住香港市民」。
陳克勤認為港府可循兩個途徑去追數,第一是透過中央政府向難民署追討,第二是當年由英國代表香港答允難民署成為第一收容港,完全是「慷香港人之慨」,英國應有責任協助港府追討欠債,認為律政司應研究如何追討,否則香港人損失慘重,十分冤枉。
議員葛珮帆亦指,該十一億元至今仍「石沉大海」,但該筆款項是納稅人的血汗錢,港府絕對不能坐視不理,應努力去追。她又指,以九十年代末期太古城呎價為八千五百元計算,至今已升至每呎一萬八千元,升幅高達一倍。換言之,當年的十一億元,至今最少已升值至廿二億元,且尚未計算利息在內;若用於港人身上,如房屋及醫療等公共開支,相信可以幫到很多香港市民,故港府應設法追回。
理工大學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講師陳偉強表示,港府不能每年只發出官樣文章,稱已向難民署追討過就算,而是應展示難民署回覆未能還款的理據,再研究如何追討。他同意由中央代為出面去追債,又或者由律政司研究,向難民署作出民事索償,因本港為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已耗用大量公帑,該十一億元對港人而言十分重要,「人窮思舊債」,港府不能再因循苟且。
困擾本港多年的越南難民問題早於七十年代末期出現,當年因越戰後出現大批難民逃到香港,七九年七月,英國殖民地政府在日內瓦簽署國際公約,把香港列為「第一收容港」,當年在一年內,就有六萬八千人湧港,及後共接收達二十萬名難民。
港府於八八年與難民署簽訂有關照顧在港越南船民的協議聲明書,難民署會支付所需費用,但協議列明需視乎難民署能否籌得有關經費。而港府自八九年起,將有關開支列入暫支帳目,待難民署日後償還,款項是十三億二千多萬元,難民署於八九至九八年間只償還一億六千六百多萬元,至今尚欠十一億六千二百萬元,政府審計署及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亦曾關注難民署欠款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