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師傅」肇禍
國泰事後承認違反《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被法庭罰款。死者的遺產管理人於上月趕及在意外發生三年內的索償限期入稟高院,向國泰及肇禍的拖車司機追討人身傷亡賠償,但入稟狀未有標明索償金額。
兩名被告分別是國泰航空服務有限公司、被指肇禍的拖車司機陳德昌。事發於一七年二月十九日凌晨,拖車司機鍾卓林正解開貨卡,準備讓航機卸貨,鍾的拖車遭陳德昌駕駛的另一列拖車撞到,導致鍾被夾在兩節拖卡之間,鍾送院證實傷重不治。國泰航空服務有限公司和陳德昌因違反《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事後被勞工處票控,國泰及陳於一七年十一月承認控罪,國泰被判罰款七萬元,陳被判罰款一萬元。
案件編號:HCPI 38/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