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由蕭若元作主要股東及擔任董事會主席的上市公司——易還財務投資有限公司,近期發生股東爭拗。一名於去年十一月購入該公司約一成股份的主要股東,入稟高院控告蕭若元及多名公司董事會成員,要求法庭禁制公司發行和向一間證券公司配售新股,以及禁止被告阻礙原告行使股東權利。
原告白鈺,被告分別為易還財務投資有限公司、其主席蕭若元、執行董事蕭若虹、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李勤輝、邵志堯及何肇竟。原告要求法庭頒發禁制令,禁止被告履行一份於今年二月二十五日訂立的配股協議,以向財華證券有限公司配售四千三百五十萬股易還財務投資的股份。此外,原告亦要求法庭禁止被告履行去年十二月五日公司周年大會其中一項決議,即授權董事會發行價值不超過股本兩成的新股,以及禁止董事會干預原告行使股東的權利。
據資料,原告在去年十一月購入了易還財務投資二千六百零九萬股,佔公司約百分之十一股權。不過,公司認為有關股份交易無效,早前已提出訴訟,要求法庭裁定原告只是以受託人身份代原賣方持有股份。有報道指稱,易還財務投資與財華證券訂立配售協議,向不少於六名獨立第三方配售最多共四千三百五十萬股,預期所得款項淨額約一千三百二十萬元。配售事項完成後,蕭若元的持股佔比將由約百分之三十五減至約百分之三十。案件編號:HCMP 155/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