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暴勢力今年初引發連串炸彈案,警方連日來拘捕十二男五女,分別涉製造、運輸、收集、擺放及引爆炸彈罪行,其中四男兩女昨晚被控「串謀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罪,另外十一人獲准保釋候查。警務處助理處長(刑事)袁旭健指疑犯並非單純針對警方,部分炸彈擺放位置更能看出,犯人目標是無差別攻擊市民,嚴重威脅公眾安全。此外,警方前晚於西區梅芳街疑犯單位內,再發現一個土製炸彈半製成品及懷疑化學物品,專家指爆炸品材料被發現放在水喉內,引爆時可對相當範圍造成傷亡。
連串炸彈發現案件分別涉及今年一月廿七日明愛醫院、一月廿八日深圳灣口岸及二月二日港鐵羅湖站發現爆炸品案。調查期間,一名廿五歲被捕男子未有提供正確地址,警方經進一步調查後在其梅芳街的單位內檢獲一個約五十克的土製炸彈半製成品及約一公斤懷疑化學物品,爆炸品處理課人員到場安全處理,涉案男子另涉嫌誤導警務人員被捕。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表示,該單位的水喉內藏有爆炸品,現正就內裏原料作進一步分析。
至於在大角咀必發道寫字樓發現兩點六噸化學物品,包括有黑火藥、電子火柴、電路版、鎂、鈉及銷酸銨等物品。搜獲原材料中,電子火柴可以利用明火引爆,是土製炸彈常見材料;而鎂粉具有大燃燒能力;鈉則會遇水釋出氫氣,以及會出現輕微爆炸。他指部分材料可經正途由海關運進本港,故正向海關查詢有關物品入口的時間、地點和申請人士身份。
爆炸品處理課高級警司馬偉德表示,一般爆炸品可分為高爆炸性及低爆炸性,前者破壞力大得能造成傷亡,爆炸範圍高達一百米;後者則例如爆竹,若在密閉空間內引爆,例如車廂等地方,所引起火種及濃煙,會引致人群恐慌,引致他人受傷。今次有爆炸品材料被放在水喉內,引爆時可對相當範圍造成傷亡。
李續指,反修例示威至今已九個月,暴力程度由最初就地取材,掟磚及擲竹枝演變成用彈叉、鏹水彈、刀和弓箭等致命武器,其後更檢獲大量槍械,包括AR-15及大量子彈;直至最近有人更利用爆炸品威脅社會安全。他明白任何人都有個人理念和立場,但以土製炸彈威脅政府和市民,均是不能接受。
對於警方會否考慮提升本港受到恐怖襲擊的風險水平,袁旭健指警方有評估本港面對恐怖襲擊風險,亦有制訂相關政策及行動部署,稍後會聯同各政府部門,進行大規模反恐演練,應對本土恐怖主義的威脅。
至於警方在大埔拘捕疑犯期間有區議員稱要了解事件,李桂華指當時警員已表明身份和持有法庭搜令,但其後有人啟動火警鐘,又按動升降機每個樓層的按鈕,令警方擔心有人搶犯。他對事件感無奈,不理解為何有區議員阻礙警方押走疑犯,其行為有可能涉阻差辦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