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換屆選舉九月舉行,選舉管理委員會昨發表立法會選舉活動建議指引,主要修訂包括票站主任可安排有特別需要的選民如七十歲或以上高齡長者、孕婦及行動不便人士優先投票;選民領取選票時可要求查看其資料是否已在選民登記冊中被刪去;以及限制公眾監察點票人數等。選管會將就有關修訂由即日至下月七日諮詢公眾,惟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將不舉辦公眾諮詢大會。
選管會主席馮驊昨表示,去年區議會選舉選民集中於首三小時投票,導致大排長龍,雖當時已讓未能長期站立人士坐下等候,但留意到社會有聲音建議讓有需要人士優先投票,故提出有關建議;而選民領取選票時,可當場要求查看其資料是否已在選民登記冊中刪去。
被問到有關建議是否讓通常被認為是支持建制派的長者優先投票,馮強調是聽取公眾意見後作出建議,沒有任何政治考慮。選管會又建議限制公眾監票點票人數,公眾入票站監票前需登記個人資料,以保障票站秩序。有見去年區議會選舉有小票站和專用票站選票運到其他票站點算時被質疑過程欠監察,選管會建議候選人可在票站監察投票箱上鎖及封箱過程,選管會亦積極研究派專人拍攝點票情況。
在選舉開支建議方面,功能組別和地區選舉每名候選人開支限額介乎十三萬三千元至七百六十萬二千元,只要公開宣布有意參選,一連串的支出都屬選舉開支。但倘若非候選人、亦非選舉開支代理人發布選舉廣告的開支只屬電費和連結互聯網所需的費用,將獲豁免刑責。
議員周浩鼎認為優先投票安排是為照顧長者身體需要,與政治立場無關,望政府提供足夠培訓予票站職員,以免出現職員拒絕長者優先投票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