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請願 促落實14周產假

【本報訊】適逢「三八婦女節」前夕,港九勞工社團聯會婦女事務委員會昨日到政府總部向勞工及福利局遞交請願信,要求盡快通過《2019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的有關修訂,以落實在職婦女十四周法定有薪產假,並在經濟下行的情況下協助婦女就業。

政府建議延長法定產假由現時十周增至十四周,僱主先行向僱員支付額外增加四周法定產假薪酬,薪酬比率維持在僱員每日平均工資的五分之四,並以每名僱員三萬六千八百二十二元為上限,僱主可向政府申領發還向僱員支付的新增四周法定產假薪酬。

倡政府增託兒服務

勞聯指,所有在職婦女應一視同仁,不應設定產假薪酬上限,故要求政府在條例落實後,必須作出修訂,取消有關上限。同時要求政府增加託兒服務,以協助婦女安心就業,特別在新冠肺炎疫情過後,預期經濟將面臨下行壓力,失業率進一步提升,故建議政府全面拓展幼兒照顧服務,讓家庭照顧者有機會投入職場,以減輕家庭財政壓力。

勞聯稱,由於政府曾表示無論條例草案在何時通過,都需十八個月時間去建立發還款項的機制,故建議當法例一通過,在職孕婦已可得到額外四周產假薪酬,僱主在該十八個月期間墊支的薪酬,亦可獲政府追補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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