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癡情警隊男督察涉嫌襲擊和滋擾前女友案,昨在粉嶺法院再提訊。控方引述精神報告指被告的精神狀態適合答辯,但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案件要押後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及諮詢法律意見。裁判官形容被告本來大好前途,卻泥足深陷,更一度自殺,因怕被告「再做傻事」,拒絕其保釋申請,下令把他還押至四月十七日轉到東區法院再提訊。
三十五歲被告李天洛被控兩項襲擊罪、一項遊蕩罪及一項拒捕罪。他被控於去年八月二十九日在長沙灣元州街附近,襲擊前女友X,以及於去年九月二日在深灣道水警南分區基地某房間內,襲擊另一名中國籍女子Y。他又被控於去年十月三十一日,在X位於長沙灣元州邨的住所外的共用地方遊蕩,導致X合理擔心自身安全,以及於今年二月二十一日在葵芳興芳路一百九十六號外,抗拒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員陳梓軒。
被告昨沒有律師代表,他申請保釋時指涉案事主已搬走,他不會再找到事主,而他現時精神情況穩定,不會再自殺,希望可獲保釋,他也會考慮聘請律師。案件編號:ESCC 230/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