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營龕場發牌 144申請僅5獲批

【本報訊】當局推行私營骨灰龕場發牌制度三年,發牌委員會收到一百四十四間私營骨灰安置所的指明文書申請,至今只批出五個牌照,但原則上同意了兩個牌照申請和一個暫免法律責任書申請,當中牽涉的已出售龕位數目共約十三萬三千個,佔全港已出售私營龕位總數的四分之一。截至二月廿四日,發牌委員會拒絕了十五組未能符合要求的申請。另有十間私營骨灰安置所已撤回其申請。

推行3年 4營辦人遭檢控

《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在一七年六月三十日生效,至今共有約五十五間私營骨灰安置所已經或準備結束營運。在《條例》生效後至今年二月廿四日期間,食環署接獲近三百二十宗有關私營骨灰安置所的投訴,有七宗懷疑違例個案已作拘捕及向四名營辦人提出檢控。有三宗的營辦者已被判罪成及被處罰款,其餘一宗個案則已進入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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