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防止新冠肺炎疫情在本地擴散,特區政府要增設很多不同設施來應付不同的情況。確診受到感染的病人,當然立刻送進醫院的隔離病房,專門治療,這點大概沒有誰會有異議。但一些懷疑受感染的個案應該如何處理?例如,那些未有感染迹象,但曾經與確診感染人士緊密接觸者,應如何處置?從疫區回到香港,但未有確診感染,需要密切觀察的人士呢?又例如,如果社區中有人懷疑自己受到新冠肺炎病毒感染,希望得到確診測試的懷疑患者,又應到何處求診?
特區政府設立檢疫中心,讓需要接受強制性隔離者居住,以作觀察。也要為懷疑患者在每區的公立診所中,設立新冠肺炎檢測中心,先作確診,都是必須的加強防疫措施。但這些防疫措施一經推出,立刻遭到一些社區群眾反對,不少新當選的區議員紛紛冒出頭來,發動區內街坊上街遊行,有人公然堵路縱火擲汽油彈,政府解決無方。
西方傳媒把這種社區反對在區內設立具有負面性效應的公共設施的群眾心理,叫作「鄰避(Not In My Back Yard,簡寫作「NIMBY」)效應」或「鄰避症候群」。因為在社區內設立這些設施,產生的效用為大眾所共享,而帶來的風險和成本卻由設施附近居民承受,因此極易引發居民抵制,既阻礙了公共設施的建設,亦影響社會秩序。
特區政府曾經先後面對過好幾次相似的困境,如設立垃圾焚化爐或堆填區的選址問題、批准在各區設立私營骨灰龕位問題,都引起群情洶湧,最後不了了之。
其實解決「鄰避效應」最佳辦法,是把選址問題交給有代表性的當地社區組織,區議會恰好是適當的諮詢對象。以今次防疫設施問題,要在區內公立診所加設新冠肺炎病毒檢測中心,最好交由區議會去討論並作建議,因為檢測服務每區都需要,問題是要在區內選址。
政府可以先作解釋,如果不指定診所,任由懷疑受感染人士在區內游走,自己去找診療,結果是無法控制疫情,一旦出現超級帶菌者,區內可能受感染者更多。到底哪家公立診所更合適?不妨讓區議會決定和負責,也讓這些新當選的區議員學習衡量得失,嘗試解決問題,而非事事反對。
至於設立全港性檢疫中心,則因屬緊急性質,沒有時間到處諮詢,交由不同的區議會之間互相討價還價,只能由特區政府先斬後奏,強制性執行。
「鄰避效應」是教科書式問題,外國多次出現,也甚多討論。倒奇怪港府總是不見吸取教訓,屢次犯錯,依然沒有解決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