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律政司確認主持同性婚禮無違法 牧師申覆核被拒

【本報訊】一名生為女性但性別認同為男性、尚未做變性手術的牧師,因曾替同性伴侶主持婚禮,一度遭刑事調查後獲撤銷起訴。該牧師事後去信要求律政司確認由其主持同性伴侶婚禮並無違法,但不獲回覆,遂到高院申請司法覆核的許可。高院昨頒判詞,指牧師並無勝訴機會,拒絕批出司法覆核許可,並下令他向律政司支付訟費。

判詞:同性婚姻法律上非有效

申請人為Marietta S. Balaoro牧師。法官於判詞指出,香港的《婚姻條例》指明,婚姻為一男一女的結合,同性婚姻在法律上並非有效婚姻,但無效不等於違法,故同性婚禮沒違反《婚姻條例》。而申請人現時要求律政司確認其舉辦同性婚禮不會被控告,實不屬於律政司的範圍。申請人亦不能要求民事法庭就其有否干犯刑事罪行作出聲明。法官認為申請人並沒可爭拗的理據,拒絕其司法覆核申請。案件編號:HCA 1188/2019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