勢拖長輪候 料房會上訴至終院

【本報訊】男同性戀者早前與丈夫以「夫夫」家庭關係申請公屋被拒,經司法覆核後昨獲高院裁定勝訴,法官要求房屋委員會須重新考慮申請人的公屋申請。有房委會委員認為今次判決結果可謂「牽一髮動全身」,或令房委會有需要全面檢視其房屋政策,影響層面除了公屋亦包括居屋等資助性房屋,估計房委會有機會為判決上訴至終審法院再作定奪。

家庭申請平均等5.4年

房委會委員招國偉表示,是次的判決結果影響範圍甚廣,因為涉及申請人資格及輪候次序問題,估計會方會提出上訴。根據最新公屋輪候冊數字,在去年年底,約有十五萬一千九百宗一般公屋申請,以及約十萬八千五百宗配額及計分制下的非長者一人申請,合共約廿六萬零四百宗,一般申請者的平均輪候時間維持五點四年。招指出,判決或令更多原本作單人申請的同性戀者成婚後,轉為一般家庭申請,無疑令上述家庭輪候宗數增加;在如今公屋供應量維持低水平的局面,輪候時間亦勢延長,情況雪上加霜。

另一委員兼議員尹兆堅則認為,同性平權是全球大勢,早前亦有一宗入境事務處職員就公務員配偶福利及合併評稅資格,上訴至終審法院並獲勝訴,他建議房委會及早全面檢討其房屋政策,以應對社會新形態。他指出,即使將同性家庭納入一般家庭申請,初步估計對於輪候冊人士輪候時間影響有限,因同性家庭數字應該不會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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