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三政府發表的二○至二一年度財政預算案,內容平實無華,一如封面的黃土地顏色,可貴的是貼地氣,沒花言巧語,但所提出的逆周期措施和赤字預算,卻是一鳴驚人,一反特區成立以來,歷屆財政司司長的管理公共財政策略。陳茂波司長坦率地指出:「因應嚴峻的經濟環境,我們會採取擴張性的財政姿態,善用財政儲備,推出逆周期措施,以『撐企業、保就業、振經濟、紓民困』為目標,幫助香港渡過難關。」
「擴張性的財政姿態」即筆者形容為「傾盆大雨」的大手筆,而非小恩小惠。基於此,財爺動用逾萬億元儲備的百分之十六點三,即連同先前成立的「防疫抗疫基金」的三百億元,合計共一千五百億元,而年滿十八歲永久性居民每人派一萬元便用了七百一十億元。
財爺毫不隱瞞動用一千五百億元儲備的財政規模相等於政府六個月的總開支,即由原來儲備可用二十二個月,減至相等於十六個月的政府開支。他並預測「經營帳目在這五個年度中,每年都會錄得赤字」。
有口痕者質疑大幅減低了六個月的儲備,會否違反《基本法》的原則?會否先使未來錢「敗家」?會否偏離歷任財政司司長唸唸有詞的「緊守財政紀律」天條?
對於違反《基本法》規定的論點,筆者絕不苟同。分歧在對《基本法》有關公共財政的管理和規定要有周詳、準確的認知、理解和思考,不能只停留在過往的財爺引用第一百零七條「財政預算以量入為出為原則,力求收支平衡,避免赤字,並與本地生產總值的增長率相適應」,斷章取義。
《基本法》第五章專章講經濟,闡述有關公共財政的管理,除了第一百零七條,還有三條很重要的規定,都是對政府公共理財策略起相輔相成的原則及要求。第一百零九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提供適當的經濟和法律環境,以保持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第一百一十八條「提供經濟和法律環境,鼓勵各項投資、技術進步並開發新興產業」;第一百一十九條「制定適當政策,促進和協調製造業、商業、旅遊業、房地產業、運輸業、公用事業、服務性行業、漁農業等各行業的發展,並注意環境保護」。綜合四項規定,可見對財政盈餘必須善用去推動經濟發展,發展才是硬道理。前財政司司長曾俊華每遇有大幅和超高額預算的盈餘時,便巧立名目地放入財政儲備,而「未來基金」也沒有任何規章得以監管,所以他被輿論嘲諷「孤寒財主」、「守財奴」。
因時制宜 實事求是
所以,財政預算案的設計絕不可「一本通書睇到老」,蕭規曹隨,必須因時制宜,實事求是。過去一個年度,香港內憂外患,屋漏更兼逢連夜雨。外圍經濟受中美貿易談判影響自不待言,持續八個多月的黑色暴亂「攬炒」未有盡頭,又突然遇上新冠肺炎的襲擊,令香港除了經濟衰退,復受疫情打擊。正如陳茂波在預算案開宗明義「風高浪急、荊棘滿途」,經濟「步入寒冬」,他在第六段說「我相信惟有這樣做(善用儲備),才能在市民和企業努力克服難關之際,(政府)為大家提供幫助」,是正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