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晚九時許,黃大仙警區重案組探員掩至沙田瀝源邨壽全樓一單位,拘捕一名姓陳(五十一歲)男子,在單位內檢獲疑犯犯案時穿着衣物、背包、八達通及打火機等證物。陳報稱無業,有案底,過往沒有因參與反修例活動及疫情示威被捕,有人在警誡下承認,因「一時快感」而犯案。
據悉,疑犯在案發當晚十時許,在黃大仙站B2出口對開的龍翔道行人路垃圾桶,以打火機燒着桶內紙張及膠袋,並打算乘坐港鐵回家。惟有人發現「搭錯車」去了調景嶺方向,於九龍灣站落車後,以相同手法焚燒月台一個金屬垃圾桶內的垃圾,其後又於彩虹站及黃大仙站再度犯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