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去年九月一日大圍發生警民衝突,時任區議員李世鴻聲稱目睹警方打市民後上前指罵警員的行為可恥,即時被撳地制服拘捕,並帶返警署。事件中另有一男一女被捕,兩人各被控一項襲警罪,昨在沙田法院提堂。他們各准以現金五千元保釋,並要守宵禁令、不得離港和到警署報到等條件。
四十二歲女被告盧錦玲,卅二歲男被告利尚寯,兩人均報稱任職文員。他們分別被控於去年九月一日在港鐵大圍站A出口外,襲擊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A和警務人員B。
男被告曾反對要他在保釋期間守宵禁令。他透過律師指稱,案發當晚沒大型公眾活動,他只是途經現場等女朋友一同吃飯,「唔係搞事」。控方反駁表示當晚現場有示威集會,警方再三警告,其後制服女被告,男被告見狀仍衝前對警員施襲。案件編號:STCC 406/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