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被捕 搜出摺刀萬用刀
被告於案件提訊時獲准保釋,惟於二月廿二日因企圖離港而被撤銷保釋,昨被押往東區法院再訊,控方申請修改控罪獲批准,現被告面臨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暫毋須答辯。裁判官把案押至四月十五日,以待辯方向控方索取文件及給予被告法律意見,期間被告須還押候訊。
新控罪指,被告劉傑寧於一月一日在銅鑼灣波斯富街快樂大廈的走廊和樓梯處,管有一把銀色摺刀及三把萬用刀。據悉,被告於二月廿一日企圖從港珠澳大橋口岸潛逃,惟遭入境處人員揭發拘捕。被告因違反不得離港的保釋條件,翌日被押往法庭撤銷保釋。案件編號:ESCC 32/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