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TP炸藥案 家客廳裝天眼供警監察 DSE考生准25萬元保釋

【本報訊】馬鞍山一間中學兩名男學生去年十一月涉嫌攜帶烈性炸藥TATP回學校,因而被控管有爆炸品罪。涉案的中四男學生早前獲准保釋候訊,而另一名涉案應屆中學文憑試考生被還押三個月後,提出新保釋條件,控方認為可減低他的重犯機會和潛逃風險,不反對他保釋,他昨在沙田法院獲准以現金和人事合共廿五萬元保釋候訊。

昨日獲准保釋的十九歲被告黎文光,被控兩項管有爆炸品及一項無牌管有彈藥罪。其中一項管有爆炸品罪指黎與另一名十七歲被告趙旭,於去年十一月廿七日管有一錫紙包載有四粒豌豆大小的粉末,而該些粉末為TATP高性能炸藥。黎另單獨被控於上述日期和地點,分別管有一錫紙包載有八分之一粒豌豆大小的TATP粉末,以及無牌管有一發空包彈。

另有9項保釋條件

黎昨透過律師提出十項保釋條件,包括五項新條件,在控方不反對下獲准保釋。新保釋條件包括現金十五萬元及由學校副校長等五人各二萬元人事擔保,合共廿五萬元;每晚要守宵禁令;明日或之前在家中客廳安裝無錄影功能的閉路電視,並連接互聯網供警方監察;不得出席學校以外的公眾活動;不准進入學校實驗室。其他早前已提出的條件包括要在指定地址居住、每周到警署報到三次、不得離開香港、交出旅遊證件等。案件編號:STCC 369/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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