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壹週刊》玩完 總部人去樓空 解僱近百人 未申報恐遭提告

【記者宋江誠台灣報道】壹傳媒黎智英旗下的台灣《壹週刊》宣布在昨日結束營運,本報記者走訪位於台北內湖區的總部,發現大樓已人去樓空,沒有任何員工出入及上班。記者從該週刊員工得知,員工最後上班日為上月廿七日,當日下班後已收拾好個人物品,各自離開。

台灣《壹週刊》前年四月四日已紙本停刊,而該刊早前在聲明中表示,因香港壹傳媒集團營運轉型的需要,決定結束營運,並向受影響員工、讀者道歉,訂閱於今日凌晨零時停止服務。

台灣新聞記者協會早前指,《壹週刊》的在保勞保人數近一百人,資方須依法申請大量解僱,並提出大量解僱計劃書。而按台北市勞動局規定,大量解僱必須在六十日前申報,否則即違反《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可罰十萬至五十萬元新台幣(約二萬五千八百至十二萬八千八百港元)。

疑未完成協商 擅宣布資遣

台灣新聞記者協會與台北市新聞從業人員職業工會聯合呼籲,《壹週刊》資方應首先跟工會協商,協商未完成前,不得逕行宣布資遣員工;又呼籲台北市勞動局應積極介入,倘資方違法應按日連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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